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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出轨了,能不能让Ta净身出户?

当律师这么久,在办理婚姻案件时,遇到的最高提问频次的问题,莫过于 “律师,我老公/老婆出轨了,离婚能让Ta少分点财产吗?能不能让Ta判决净身出户?”嗯,英律师也很认同,如果没有了爱,守住钱当然是很很很重要的,但“净身出户”这个问题还真不能笼统回答。


上法条(也可直接跳至下文总结)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八十七条 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第一千零八十八条 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第一千零九十条 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第一千零九十一条 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(一)重婚;

(二)与他人同居;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第一千零九十二条 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上述几条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,我总结归纳了五个重点:倾斜无过错方、补偿家务承担方、帮助困难方、赔偿受害方、惩罚转移侵占财产方。

下面我们再挑重中之重来解读。


被出轨能在财产上“大获全胜”吗?


我们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“净身出户”,简而言之就是分不到一毛钱,那如果是严格按照这个定义的话,绝对符合地落实有两种方式,一是协议离婚,也就是双方自由协商;二是通过判决,法院通过适用法律使其中一方无法分割任何财产。

协议离婚

第一种方式,更多地是利用过错方的道德压力,比如出于愧疚,出于对子女、妻子或其他家人的物质照顾,自愿让渡自己的财产权益,在离婚协议上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。

这里要注意的是,协议离婚上的财产约定,仅对家庭内部有效,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支出所产生的债务,债权人还是有权利向夫妻双方共同主张的。

另外,协议离婚后,如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有反悔的,或是发现未分割完毕的财产的,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限制范围内,重新提起离婚后财产诉讼要求重新分割,所以也并非一劳永逸。而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这种重新分割的风险,无论是在离婚协议的约定细节上,还是在离婚后个人行为的规避上,都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。

判决离婚

第二种方式,通过诉讼离婚,让对方无法分割到任何财产。

首先可以回答的是,如果对方只是被发现(或者只是被怀疑)有出轨行为,那么要达到完全不予分割财产的程度,可以说成功率几乎为零。 

让我们回顾一下刚才提到的五个重点,跟出轨可以连接上的有两点:倾斜无过错方和赔偿受害方。

倾斜无过错方

首先倾斜无过错方的关键词是“倾斜”和“过错”,过错的重点是搜集证据,证明对方对于双方感情的破裂存在严重过错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法庭上出示的任何证据必须是合法的,如果在侵犯公民隐私的前提下收集的证据,法庭是不予采纳的,所以如何在合法前提下,搜集指向性明确的证据,也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。

再者,这里说的倾斜,也只是多分和少分,无法达到让对方完全不分的程度,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对此保持恰当的期望。

赔偿受害方

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存在“重婚”、“与他人同居”或者“有其他重大过错”的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。

在民法典实施以前,无过错方必须证明对方存在“重婚”或者“与他人同居”,才符合索赔要求,而这两件事情的举证难度肯定是相对较高的,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则增加了“有其他重大过错”,这无疑是给因出轨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留出了一个兜底条款,让当事人有可能以此主张损害赔偿。

不过从严格意义上说,“赔偿”跟财产分割的性质还是有所区别的,因出轨而导致大额赔偿的可能性也极低,当然假设共同财产本来就很少,那么赔偿完的确也是有可能达到净身出户的效果了。


还有办法吗?

惩罚转移侵害财产方

让我们再一次回顾刚才的五个重点,其实只有一个点是能完全匹配“净身出户”的,那就是惩罚转移侵占财产方,“如果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”这个规定甚至可以追及到离婚之后才发现时,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所以发现了吗?情是情,钱是钱,连在法律里也规定得明明白白——你伤我多深,无法量化;但你损我利益,必要算得清清楚楚。

签订婚内协议

虽然前面列出了各种法律规定的可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突破口,但是作为一个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,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,在司法实践中,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约定,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而作出比例悬殊的财产处分,甚至是让其中一方完全得不到任何财产的,几乎绝无仅有,最起码,法院也会保障每个人基本的生活需求。这可能会让在婚姻中备受伤害的一方感觉到深深的失望,但我们一定要明白,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,它不可能事无巨细地保护我们,我们要做的是先发制人地保护好自己。

如果能在决心离婚之时,冷静处理,让专业律师提前介入指导,草拟好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内协议,便能在离婚之时达到让对方完全放弃财产的目的,可惜的是,在办案过程中,我们经常看到当事人自己草拟的婚内协议,竟是完全无效的,反而白白浪费了最珍贵的协商时机,让人扼腕。

还是那句,关键时刻,一定要相信专业的价值

当然,更希望的是我们永远不会遇到海王渣女,永葆婚姻幸福~


作者:英桦,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律师,具备十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。专注民商事领域,擅长婚姻家事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等,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具有丰富经验。

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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