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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butterfly1980@126.com
工作语言:国语、英语、俄语
个人基本情况:
李昕,女,法学博士,副教授、硕士导师,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教育经历:
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,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硕士
2005年 9月至 2008年7月,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博士
工作经历:
2008年7月至今,广州大学教师,副教授
2014年至2016年,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,兼职律师
2017年至今,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,兼职律师
执行领域:
擅长民商法(含合同法、公司法、房地产法、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等)、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与非诉讼业务。
执业介绍:
李昕律师在高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之余,代理民事、刑事案件,积累了一定的经验。作为一名法律人,在执业活动中应坚持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,严格依法执业,不做虚假承诺。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,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,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,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。
主要文章:
《德、日两国民事证据收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》,发表于《昆明理工大学学报》,2009年第1期。
《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中的检察机关》,发表于《福建论坛》,2009年第2期。
《俄罗斯联邦检察权性质初探》,发表于《学术探索》,2009年第2期。
《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》,发表于《广州大学学报》,2009年第5期。
《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新发展》,发表于《理论月刊》,2009 年第11期。
《俄罗斯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地位的角色嬗变及其启示》,发表于《理论导刊》,2009年第11期
《俄罗斯检察权配置的历史变迁及其启示》,发表于《江西警察学院学报》,2011年第3期
《浅析俄罗斯民事检察结论制度》,发表于《学术论坛》,2012年第10期
《俄罗斯民事抗诉制度的新发展》,发表于《学术论坛》,2013年第2期
专著:
《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研究》,中国检察出版社,2012年12月出版
编撰:
《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》,厦门大学出版社,2014年1月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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